上海为打造保障网 城镇重残人员纳入医保

自今年7月1日起,本市2.4万名城镇重残无业人员将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报销70%,门诊医疗费报销50%。目前,全市已完成2.2万相关人员的纳保认定工作。昨天,市医保局、市残联等召开通气会,介绍了新政策相关情况。

参保不缴费

市残疾人联合会副主席曹子平介绍,重残人员大多无法就业,具有“收入无、身体差、医疗费高”的特点,是弱势群体中的“弱中之弱”。虽然过去也有一定的救助政策,但缺乏制度保障,医疗费用成为他们的沉重负担。城镇重残无保障人员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是今年政府要重点解决的民生问题之一。

城镇重残人员医疗保障是一项带有社会福利性的保障制度。符合条件的个人不缴费即可参保,保障资金不出自财政,而是有两个社会来源:各用人单位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公开发行的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这种政府制定办法、社会资金支持的制度设计,既凸显了政府的主导作用,也充分体现了社会参与。

城乡都获益

市医疗保险局副局长张新民介绍,城镇重残人员医疗保障的覆盖对象,不仅包括城镇无医疗保障的重残人员,而且涵盖了所有医疗保障水平低于新政策的城镇重残人员。除了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报销外,考虑到重残人员的日常就诊需要,新政策还特别设计了门诊医疗费报销一半的内容,并且不设起付线,切实帮助他们减轻负担。

除了上述保障待遇外,重残人员还可以继续享受每人每年500元的医疗帮困补贴。此外,还将以区县残联为单位,建立城镇重残无保障人员大病、重病医疗帮困专项资金,对自负高额医疗费仍有特殊困难的城镇重残人员提供医疗帮困。

本次政策制定过程中,还充分考虑到了城乡兼顾,为农村重残人员发放每人每年200元的门急诊医疗费补贴,从而使得城镇、农村的重残无保障人员都能从新政策中获益。

一个也不漏

连日来,本市医保、残联、民政、财政、劳动、卫生多个部门紧密联系、互相协调、通力合作,各项准备工作正有序开展。

其中,医保部门负责重残人员医疗保障情况的审核并办理相关参保手续,残联部门负责重残人员参保资格认定,民政部门协同做好低保等相关民政政策的衔接。三部门各自的数据库“三库合一”进行反复比对,对部分基本信息不完整或存在疑问的人员,一一加以核实,确保“一个不漏”。

为确保落实,各级医保、残联部门已分批对街道医保服务点、残联经办机构进行了政策、业务培训。基层居委干部、助残员等在第一时间将新政策告知有关人员,对行动不便的重残人员还上门办理参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