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国家基层卫生健康司官网发布《关于印发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省和试点县名单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19〕708号)。
内容指出,经各县(市、区,下同)自愿申请、地市级和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中医药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确定山西省、浙江省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省,江苏、安徽、福建、山东等省内的567个县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县。
不仅仅是县进行联合,城市同样如此。8月13日,国家医政医管局就曾发布《关于印发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646号)。通知指出,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结合医疗资源需求与布局等因素,确定了118个城市医联体建设试点城市。
多方面统一采购、统一管理
医疗卫生共同体、医联体的建立意味着将建立统一药品耗材管理平台,统一医联体内药品、医用耗材编码,设专门部门承担医联体财务管理等一系列工作。
所谓联合,是指由不同级别、类别医疗机构之间,通过纵向或横向医疗资源整合所形成的医疗机构联合组织。目前,医联体主要有四种组织模式,即医联体(医疗联合体)、医共体、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网。
而医联体(即医疗联合体)的定义,则是城市开展医联体建设的主要模式。即:以1家三级医院为牵头单位,联合若干城市二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构建“1+X”医联体,纵向整合医疗资源,形成资源共享、分工协作的管理模式。
在部分医疗器械行业人看来,医联体是医院对耗材议价的一种新形式,医联体内的医院在耗材采购时话语权进一步扩大,以量换价,降低耗材采购价格。
来源:赛柏蓝器械 整理:米克
9月4日,国家卫健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与前两年相比,无论是在服务内容种类上还是服务方式上,此次公卫服务项目都变动不小。具体有以下几方面:
新增19项内容,其中3大项被单列
2019年起将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项目中的妇幼卫生老年健康服务、医养结合、卫生应急、孕前检查等内容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对于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内容,将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重大疾病及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等3项重点工作按项目单列,明确资金和任务。
《通知》明确,新划入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共包括19项工作。其中,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和重大疾病及危害因素监测等3项工作为每年确保完成的工作,其余16项工作由各省份结合本地 实际实施。相关工作不限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
新增的19项工作分别为:
地方病防治工作
职业病防治工作
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工作
人禽流感、SARS 防控项目管理工作
鼠疫防治项目管理工作
国家卫生应急队伍运维保障管理工作
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理工作
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管理工作
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管理工作
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管理工作
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工作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管理工作
地中海贫血防控项目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项目工作
健康素养促进项目管理工作
国家随机监督抽查项目管理工作
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工作
人口监测项目工作
卫生健康项目监督管理工作
公卫经费补助标准提升至69元
201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为69元,新增5元经费全部用于村和社区,务必让基层群众受益。
《通知》要求确保项目经费按时足额到位,不得挤占、挪用项目经费。在确保国家基础标准落实到位的前提下,可合理增加保障内容或提高保障标准,增支部分由地方承担,不得挤占国家项目经费。
推进电子健康档案向个人开放
优化电子健康档案面向个人开放服务的渠道和交互形式,坚持安全、便捷的原则,为群众利用电子健康档案创造条件。
进一步明确电子健康档案向个人开放的内容,档案中的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信息、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应当在本人或者其监护人知情同意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向个人开放。
合理量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托电子健康档案提供线上服务的工作量,发挥绩效评价的激励作用。
为基层减负,有条件地方可取消相应的纸质档案
《通知》明确指出:电子健康档案完善并可向个人开放的地方,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评估后,可取消相应的纸质档案。
除此以外,《通知》还要求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建设,注重与医疗卫生机构和妇幼健康信息系统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按照一数一源、一源多用的原则,清理基层机构反映强烈的报表繁多、多头报、填报频次过多等问题,力争实现同类信息“只填一次”。
2019年,将各地按季度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报送的项目进展数据,改为每半年报送一次。强化基层机构报表归口管理,新增报表须经上一级基层卫生健康管理部门审核后下发,杜绝重复下发、重复填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为突破口促进医防融合
2019年,继续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为突破口探索基层医防融合服务模式,推动“上下分开”。
山西、辽宁、广东、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等7省份要发挥基层高血压医防融合试点的作用,转变服务提供模式,发挥家庭医生团队优势,明确团队中医生在开展医防融合管理中的主导作用;推动建立基层机构与上级医疗机构的双向协作和转诊机制,积极发挥疾控机构的技术指导作用。
其他省份要参照这7个省份的试点要求继续开展基层高血压医防融合探索。
2019年,启动基层糖尿病医防融合管理工作,各地要将中华医学会发布的《国家基层糖尿病防治管理指南(2018)》作为开展基层糖尿病医防融合的技术指南,组织开展师资和基层医务人员培训。
国家卫生健康委将遴选部分信息化基础较好、基层医疗服务能力较强的地市开展试点,请有意愿的省份于2019年9月底前提交申报材料。
充分发挥疾控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作用
在此前,已经有多份文件强调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深入基本公卫工作,此次《通知》正式提出以下要求:
加强县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术指导,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工作的服务规范化水平。
各地可结合实际,依托疾控机构等成立本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技术专家团队,制订本辖区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导方案,包括技能培训、技术指导,以保障和增强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增加居民获得感,让基层群众切实受益。
加大宣传力度
县(市、区)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显著位置张贴由国家卫生健康委或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制作的宣传壁报;使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开展工作的,应当在宣传材料显著位置以醒目字体明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广泛播放国家卫生健康委制作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益广告。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类细化服务内容,开展个性化宣传,有条件的可定期向辖区居民推送健康教育信息。
由此看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将深入到健康的各个领域,在医疗工作中也将占据更为重要的位置。同时随着信息化技术的不断完善,公卫工作的效率会越来越高,以往的繁琐、冗杂、重复现象将大幅减少,工作方式得到更新和改进,同时监管力度也在不断加强,保障公卫补助经费和相关绩效彻底落实。
编辑:基层医师公社 于小渔
《通知》文末附件《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规范(2019年版)》中包含了有关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的工作规范,具体内容如下:
附件
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工作规范
一,项目目标
(一)为全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二)为全国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开展健康评估与健康服务,改善失能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二,项目对象和范围
(一)项目实施对象。全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
(二)项目实施范围。全国31个省(区,市)。
三,项目内容
(一)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历次老年人健康体检结果,每年对辖区内65岁及以上居家养老的老年人进行两次医养结合服务,内容包含血压测量,末梢血血糖检测,康复指导,护理技能指导,保健咨询,营养改善指导6个方面。对高龄,失能,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上门进行服务。
(二)为65岁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健康评估与健康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老年人能力(具体包括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精神状态与社会参与能力,感知觉与沟通能力)和老年综合征罹患等维度,每年对辖区内提出申请的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上门进行健康评估,并对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及照护者年内提供至少1次的健康服务工作,健康服务的具体内容包括康复护理指导,心理支持等。同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开展健康评估与健康服务的失能老年人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做好数据信息的及时更新,上报等工作。
四,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机制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项目管理规范,对全国的项目服务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对规范进行修订;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的项目管理和服务规范,并对本地区的项目服务实施情况进行管理;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项目工作任务,对其进行考核,并接受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考核。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承担服务任务的重要主体,对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与失能老年人健康评估和健康服务,按照规定合理使用和管理经费,接受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考核。
(二)项目实施条件。对老年人进行医养结合服务及对失能老年人进行健康评估与健康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应是专业医护人员。
(三)项目经费保障。资金使用对象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含65岁及以上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经费,失能老年人上门评估与健康服务经费。各地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加强资金监管,并落实督导,培训等工作经费,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四)信息化应用。将65岁及以上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信息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平台,进行信息化管理。建立失能老年人健康评估与健康服务信息系统,录入失能老年人健康评估服务信息。
(五)其他要求。
1.要按照自愿的原则组织实施项目,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尊重老年人的自主意愿,并注重与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工作的衔接,避免服务项目的重复。
2.支持指导一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开设方便老年人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设置老年人就诊服务处,配置明显标识,配备专兼职人员进行引导服务,配备轮椅等必需的转运工具,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便利服务。
3.要积极组织开展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与失能老年人健康评估服务人员及照护者的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基层医养结合与失能老年人健康评估服务人员及照护者的服务水平。
五,项目考核指标
(一)65岁及以上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率。
指标属性:数量指标。
指标定义:年内辖区内接受医养结合服务的65岁及以上老年人人数占辖区内老年人总数的比例。
测算公式:65岁及以上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率=年内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接受两次医养结合服务的人数/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总数×100%。
(二)65岁以上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率。
指标属性:数量指标。
指标定义:年内辖区内接受健康服务的失能老年人人数占辖区内接受健康评估的65岁以上失能老年人总数的比例。
测算公式: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率=年内辖区内接受健康服务的失能老年人人数/辖区内接受健康评估的失能老年人人数×100%。
六,项目考核与评估
(一)考核对象。省级,地市级考核的对象为辖区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县级考核的对象主要包括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二)考核内容。
1.项目组织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对项目的重视程度,组织协调力度,管理制度的制定与落实等。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补助资金拨付,工作经费安排等情况,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预算执行,财务管理等情况。
3.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主要包括2项指标的完成数量。
(三)考核办法。考核一般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核查,问卷调查,电话调查,入户访谈等形式进行。电话调查可委托第三方开展,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考核组同步实施。
(联系人:老龄司健康服务处李雪婷,曹群,62030609,62030676)